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非机动车停放,自7月15日起,黄埔区鱼珠街道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人行道违停执法处罚工作。
如果在黄埔区鱼珠街道辖区内,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上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车主,将会收到以下这条短信:
【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尊敬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您好!经巡查发现,您的电动自行车(车牌号:_______)于2026年7月*日停放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上……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逾期未移走的,我街将依法进行处置。
执法人员特别提醒,本次新规针对人行道违停,车行道违停仍由交警部门查处,同样可处50元罚款,沿街商铺门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将同时违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门前三包”市容管理要求,车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今年1月下旬,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官方公告,成为全市首个针对电动自行车人行道违停出台具体罚款细则的行政区。执法工作严格依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执行,对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最高可处以50元罚款,执法主体为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6月中旬,黄埔区城管局委托鱼珠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鱼珠辖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政处罚工作,通过“送课到街”的方式,围绕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开具、证据固定等内容开展实操培训,全面提升一线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
为提高法规知晓率,鱼珠街道先后印发《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致沿街商户的一封信》《致流动商贩的一封信》,制作“门前三包”、电动自行车违停宣传小视频,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保利鱼珠港、广州港航中心等商圈,以及医院、学校、企业、小区和交通疏导岗开展上门宣传,结合街道一站式服务“出摊”活动,通过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张贴、短信精准推送等方式,实现宣传全覆盖,引导市民树立规范停放的意识。
执法部门明确划定 三类直接拖移并处罚的违规情形 👇
元股证券:ygzq.hk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临时停放区外、驾驶人不在现场,车主收到违停短信后逾期未移走的,现场张贴《关于挪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告知书》后,依法挪移处置。
长期闲置:在停放车位内长期占用公共资源、无人使用的“僵尸车”,贴条提示3天后仍不移走的,统一拖移清理。
证件违规:无牌、假牌、过期牌、外地车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或停放,以及存在遮挡号牌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口碑信誉配资电动自行车违停查询,可联系违停车辆所在的街道,联系电话:020-82296499。
涉及长期闲置、证件违规或遮挡号牌等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联系电话:020-38994480。
与此同时,鱼珠街道在地铁口、商圈、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大幅加密巡查频次,采用“先劝导后处罚”的柔性执法模式:对违停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车辆,先发送违停提醒短信,给予10至15分钟的自行整改时间,逾期未规范停放的,再依法予以警告或罚款。执法人员会先将违停车辆挪移至合规区域,对符合处罚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开具罚单。
7月15日下午,在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鱼珠街道组织执法队伍开展首次专项执法行动,在黄埔东路一带、南方智媒大厦等区域,现场对35台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完成拍照取证,通过短信告知、现场张贴告知书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前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处理,标志着辖区电动自行车违停处罚工作全面落地。
其中,12名车主接到短信通知后,到达现场,经过执法人员的法律宣贯后,予以警告处理,车主将车辆自行挪移。执法人员现场将18台电动自行车挪移至在临时停放区停放,其他5辆违停电动自行车被依法集中挪移至南岗超限监测点,并立案查处。
违规车辆车主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及电动自行车相关材料,前往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路214号鱼珠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处理。
南方+记者 刘珊融资融券市场服务网
正配网股票配资提示:本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观点。